貿易管制又稱為進出口貿易管制,即對外貿易的國家管制,是指一國政府從國家的宏觀經濟利益、國內外政策需要以及為履行所締結或加入國際條約的義務出發,為對本國的對外貿易活動實現有效的管理而頒布實行的各種制度以及所設立相應機構及其活動的總稱。通俗地講,國家進出口貿易管制政策是通過外經貿及國家其他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國家貿易管制政策發放各類許可證件,最終由海關依據證件及其他單證(提單、發票、合同等)對實際進出口貨物合法性的監督管理來實現的。進出口許可證件是我國進出口管理中具有法律效力,用來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經營屬國家管制商品合法進、出口的最終證明文件。是海關監管貨物合法進出的書證,只有確認達到
“單證相符 ”、 “證貨相符”的情況下,海關才可放行相關貨物(“單”即包括報關單在內各類報關單據、 “證”即各類許可證件、 “貨”即實際進出口貨物)。
一、監管證件名稱代碼
監管證件名稱代碼,是海關依據我國外貿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便于實施計算機系統管理和便捷通關需求,對實行進出口許可證件管理的貨物在海關通關環節須驗核的各種進出口許可證件的分類標識。
監管證件代碼(部分) 監管證件名稱(部分)
1 進口許可證
2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
3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4 出口許可證
6 舊機電產品禁止進口
7 自動進口許可證
8 禁止出口商品
9 禁止進口商品
A
入境貨物通關單
B 出境貨物通關單
D 出 / 入境貨物通關單 ( 毛坯鉆石用 )
E 瀕危物種允許出口證明書
F
瀕危物種允許進口證明書
G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 定向 )
I 精神藥物進 ( 出 ) 口準許證
J
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或批件
L 藥品進出口準許證
M密碼產品和設備進口許可證
O 自動進口許可證 ( 新舊機電產品 )
P 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Q 進口藥品通關單
R進口獸藥通關單
S 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
U合法捕撈產品通關證明
W 麻醉藥品進出口準許證
X 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
Z 音像制品進口批準單或節目提取單
s 適用 ITA
稅率的商品用途認定證明
t 關稅配額證明
v 自動進口許可證 ( 加工貿易 )
x 出口許可證(加工貿易)
y 出口許可證 (
邊境小額貿易 )
二、監管證件名稱代碼簡要說明
(一)代碼 “1”-- 進口許可證:指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或其授權機關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二)代碼 “2”—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指商務部簽發的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
(三)代碼 “3”--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指商務部簽發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四)代碼 “4”—
出口許可證:指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或其授權機關簽發的出口許可證。
(五)代碼 “6”--
舊機電產品禁止進口:商品編碼后有此代碼的商品,其舊品禁止進口。
(六)代碼 “7”--
自動進口許可證:指進口商品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由商務部及其授權機構簽發自動進口許可證。
(七)代碼 “8”--
禁止出口商品:指國務院授權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調整并公布的禁止出口貨物目錄所列商品。商品編碼后有此代碼的商品禁止出口。
(八)代碼
“9”--
禁止進口商品:指國務院授權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調整并公布的禁止進口貨物目錄所列商品。商品編碼后有此代碼的商品禁止進口。
(九)代碼
“A”--
入境貨物通關單: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進口商品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
(十)代碼
“B”--
出境貨物通關單: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進口商品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
(十一)代碼
“D”-- 出 / 入境貨物通關單:為履行我國國際義務,制止 “ 沖突鉆石 ” 非法交易,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等六部委聯合發布 2002 年第 132
號公告,對毛坯鉆石進口實施管理,毛坯鉆石進出口時,授權檢驗檢疫機構簽發出 / 入境貨物通關單。
(十二)代碼 “E”“F”-- 瀕危物種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E 出口, F
進口):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一、二級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和列入《瀕危野生動物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二、三級的動物、動物產品和植物、植物產品,進出口時由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或其辦事機構簽發允許進
( 出 ) 口證明書。
(十三)代碼“ G ” --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 定向 )
:指列入《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目錄》的商品,向特定國家出口時由商務部簽發易制毒化學品定向出口許可證。
( 十四 ) 代碼 “I”--
精神藥物進(出)口準許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對精神藥品的進(出)口實行進(出)口準許證管理制度。對列入
“ 精神藥品管制品種目錄 ” 的商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精神藥品進(出)口準許證》或《攜帶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證明》。
(十五)代碼
“J”--黃金及其制品進出口準許證: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對進出口黃金及其制品,由中國人民銀行簽發的準許進出境證件。
(十六)代碼“
L ” --
藥品進出口準許證:指為規范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的進出口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管理局根據《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進出口管理辦法(暫行)》簽發的進出口準許證。
(十七)代碼“
M” –
密碼產品和設備進口許可證:指國家密碼管理局對列入《密碼產品和含有密碼技術的設備進口管理目錄》的進口密碼產品和含有密碼技術的設備及暫未列入目錄但含有密碼技術的商品實施監督管理并簽發準予進口的許可證件。
(十八)代碼
“O”-- 自動進口許可證(新舊機電產品):根據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二〇〇一年第 10
號令《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和《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實施細則》,進口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進口單位應當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前,向商務部或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部門機電辦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
(十九)代碼 “P” --
進口廢物批準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的進口商品,由國家環保總局簽發進口廢物批準證書。
(二十)代碼 “Q”--
進口藥品通關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列入《進口藥品管理目錄》的藥品,國家藥監局及其授權機構簽發進口藥品通關單。
(二十一)代碼 “R”--
進口獸藥通關單:指農業部或獸藥進口口岸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對列入《進口獸藥管理目錄》的進口獸藥實施監督管理,簽發準予進口的許可證件。
(二十二)代碼 “S”--
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列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PIC
)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的商品,進出口時,農業部簽發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
(二十三)代碼 “U”
–合法捕撈產品通關證明:指農業部對納入《實施合法捕撈證明的水產品清單》范圍的進口水產品實施合法捕撈證明制度并簽發準予進口的批準文件。
(二十四)代碼 “W”--
麻醉藥品進出口準許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對麻醉藥品的進(出)口實行進(出)口準許證管理制度。對列入
“ 麻醉藥品管制品種目錄 ” 的商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麻醉藥品進(出)口準許證》、或《攜帶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證明》。
(二十五)代碼 “X”--
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指列入《中國禁止或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的進出口化學品,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簽發的放行通知單。
(二十六)代碼
“Z”--
音像制品進口批準單或節目提取單:指國家實行進口管理的音像制品,由新聞出版總署簽發的《音像制品進口批準單》或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及其授權部門簽發的《進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帶(片)提取單》。
三、部分監管證件對應的貿易管制政策
(一)禁止進出口商品
1
、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是指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調整并公布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所列的商品,包括國家規定停止進口的商品。
2 、主管部門:商務部
3
、主要管理范圍:《禁止進出口商品目錄》以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進口或禁止出口的商品。
4
、通關要求:列入國家公布禁止 ( 停止 ) 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商品,任何企業不得經營進出口。確需進出口列入國家公布禁止 ( 停止 )
進出口商品目錄的商品,海關憑國務院相關部門簽發的進 ( 出 ) 口許可證件驗放。
監管證件代碼: 6 , 8 , 9
(二)進出口許可證管理
1
、進出口許可證管理是指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由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規章,對有數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進出口貨物實行的管理。
2 、主管部門:商務部
3 主要管理范圍:《進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
4
、通關要求:進口實行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海關憑商務部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進口許可證》驗放。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 ,
海關憑商務部及其授權發證機關簽發的《出口許可證》驗放。
監管證件代碼: 1 , 4 , x , y
(三)兩用物項及相關技術進出口管制
1
、兩用物項及相關技術進出口管制是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履行我國在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中所承擔的義務,加強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辦法》等法規規章,國家對核出口、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以及對監控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等物項的進出口實施嚴格的進出口管制。
2 、主管部門:商務部,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3
、主要管理范圍:《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和《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包括《核出口管制清單》、《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清單》、《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清單》、《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清單》、《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清單》等所列物項和技術。
4
、通關要求:無論以任何貿易方式進出口《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和《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所列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均應按規定領取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并在向海關申報時主動出示,海關憑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接受申報并辦理驗放手續。海關有權對進出口經營者進出口的貨物是否屬于兩用物項和技術提出質疑,進出口經營者應按規定向商務部申辦進出口許可或不屬于管制范圍的相關證明。進出口經營者未能出具進出口許可證或相關證明的,海關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監管證件代碼: 2 、 3 、 G
(四)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1
、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是指國務院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為監測貨物進口情況的需要,對部分貨物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2 、主管部門:商務部
3 、主要管理范圍:《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
4
、通關要求: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貨物,進口經營者應當在向海關申報前,向商務部授權的自動進口許可證發證機構領取《自動進口許可證》。海關憑《自動進口許可證》辦理驗放手續。
監管證件代碼為 7 , O , v
(五)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
1
、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是指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保證進出口商品質量、保護農、林、牧、漁業生產和人體健康,促進對外貿易健康發展,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據我國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以及我國政府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出入我國國境的貨物及其包裝物、物品及其包裝物、交通運輸工具、運輸設備和進出境人員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的行政行為。
2 、主管部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3
、主要管理范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進出境貨物;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鑒定;進口可再利用的廢物原料;舊機電產品進口;出入境貨物運輸設備;進口貨物發生短少、殘損或其他質量問題需對外索賠時,其賠付的進境貨物;對外經濟技術援助物資;其他未列入《目錄》的,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檢驗檢疫的貨物。
4
、通關要求:進出口《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中列名商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檢驗檢疫的進出口貨物,海關憑進出口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
/ 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監管證件代碼: A , B , D
(六)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
1
、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是指國家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依法受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實施的進出口管理。
2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
3 、主要管理范圍:《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等
4 、通關要求:
進出口列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管理范圍的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其中進出口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定的,海關憑《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驗放;進出口屬于我國規定的,海關憑《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驗放。
列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中屬于國際公約附錄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以外的野生動植物種,以及含野生動植物成分的紡織品,海關憑《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驗放。另外,對進出口貨物、物品包裝或說明中標注含有《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所列野生動植物成分的,經營者應如實向海關申報,海關按實際含有該野生動植物的商品進行監管。
監管證件代碼: F , E
(七)進出口藥品管理
1
、進口藥品管理是指國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進口藥品管理辦法》對進出口藥品實施的監督管理。
進出口精神藥品管理是指國家主管部門依據《藥品管理法》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對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進出口精神藥品實施的管理。
進出口麻醉藥品管理是指國家主管部門依據《藥品管理法》和《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對連續使用后易使身體產生依賴性、能成癮癖的進出口麻醉藥品實施的管理。
進出口興奮劑管理是指國家主管部門依法對列入興奮劑目錄的禁用物質等興奮劑實施進出口管理。
2 、主管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
、主要管理范圍:《進口藥品管理目錄》,《麻醉藥品管制品種目錄》,《精神藥品管制品種目錄》、《興奮劑目錄》等
4 、通關要求:
進口列入《進口藥品管理目錄》的藥品,海關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授權的口岸藥品檢驗所簽發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及其他有關單證辦理驗放手續。
進(出)口精神藥品,包括精神藥品標準品及對照品,不論用于何種用途,海關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精神藥品進 ( 出 ) 口準許證》辦理驗放手續。
進(出)口麻醉藥品,包括麻醉藥品標準品及對照品,不論用于何種用途,海關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麻醉藥品進 ( 出 ) 口準許證》辦理驗放手續。
進(出)口興奮劑目錄中的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海關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授權發證機構簽發的興奮劑《藥品進(出)口準許證放行》;進出口興奮劑目錄所列其他物質如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按照相關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監管證件代碼: Q , W , I , L
(八)進出口農藥管理
1
、進出口農藥管理是指國家農業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對進出口用于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實施的管理。
2 、主管部門:農業部
3 、管理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列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PIC
)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
4
、通關要求:進出口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的農藥(包括原藥、制劑或成品),進出口單位須向農業部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由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簽發《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海關憑《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辦理驗放手續。
進出口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列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 PIC
)農藥登記證明管理名錄》的農藥,進出口單位須向農業部提出申請。對進口的農藥,由農業部審批,農藥檢定所簽發《進口農藥登記證明》;對出口的農藥,農業部征得進口國主管部門同意后農藥檢定所簽發《出口農藥登記證明》。海關憑《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辦理驗放手續。
監管證件代碼: S
(九)進口廢物管理
1
、進口廢物管理是指國家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對進口廢物實施的管理。
2 、主管部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3
、主要管理范圍:國家對廢物實行分類管理,分為禁止進口廢物、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及自動進口許可管理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
4
、通關要求:列入《禁止進口廢物目錄》的廢物禁止進口。進口列入《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自動進口許可管理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任何廢物,海關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簽發并蓋有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廢物進口審批專用章 ”
字樣的《進口廢物批準證書》、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及其他有關單據辦理驗放手續。上述目錄以外的廢物禁止進口。
監管證件代碼: P
(十)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
1
、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是指國家為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全面執行《關于化學品國際貿易資料交流的倫敦準則》,對進出口有毒化學品實施的環境管理。
2
、主管部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3 、主要管理范圍:《中國禁止或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目錄》
4
、通關要求:進出口列入《中國禁止或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目錄》的有毒化學品,海關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簽發的《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驗放。
監管證件代碼: X